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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担保方式

2018年5月14日  巴州资深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关于定金的性质属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自主确定定金的性质。定金是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定金基础常识
  按照定金的目的和功能,可以把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等。
  1.立约定金。《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虽然是成约定金,当事人没有履行定金给付义务,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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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内容和定金担保的特点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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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定金交付却没签合同,怎么对待定金?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马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李女士的一套房子,并签订了《定金协议》,且实际向李女士交付了 1万元定金。并约定签订定金协议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定金协议里双方并未就付款的方式及时间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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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巴州资深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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