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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作用 留置权消灭原因有哪些

2022年7月6日  巴州资深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毛新勇律师,巴州资深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作用

  抵押借款合同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为了提升合同的公信力,当事人可以共同去相关部门对合同予以公证。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作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提供相应的帮助。




  一、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界定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书面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可以有效地减少金融风险,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作用

  1、金融机构内部现行的工作流程、管理规定或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旧规定,或自域外发达国家、发达地区引进,需要一段较长的磨合期,才能适应新时期的我国社会现状。


  2、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具有较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但他们对贷款合同的审查更多地偏重于借款人的资金投向与资金回笼情况,产品的发展前景以及借款人以往的信誉等方面。对法律程序方面的审查常有"力不从心"的感觉。而这一点恰恰是公证处的强项。


  2. 从公证处的角度讲,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毕竟规定了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而一个合格的公证员,作为一个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专业法律人员,从公平、中立的角度对有关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抵押物及抵押合同进行把关,对于提高合同的履约率,防范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时的强制执行等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1、经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

  共有财产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用共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应经共有人同意方可。实践中此种抵押多见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的抵押。因此,在工作中应弄清抵押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等,并依相关证据,确定应进一步审查的内容。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房地产证、车辆证等证件,常常只登录一个人的姓名。因此,公证员应仔细了解情况,做好谈话笔录,以备查。尤其是第三人做抵押担保时更应注意。


  2、以国有资产设定抵押的

  依有关法律规定,如国有企业、国资控股企业将成套设备、关键设备或重要厂房用作抵押,应先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鉴于国有资产目前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原则,公证人员应对个案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在难以确定抵押物是可以不履行报批手续的财产时,引导当事人履行审批手续。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作用;的法律内容,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在面对法律问题的时候往往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积极的咨询。





留置权消灭原因有哪些

  核心内容:债权消灭,债务人另外提供担保,留置权人放弃留置权,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不再占有,这些原因都是造成留置权消灭。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希望能够帮助您。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文章来源: 巴州资深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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