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妈妈,奶奶住在一起,奶奶的子女都有各自的房子,房子的户主是我奶奶。我们住在一起有十几年了(近20年),户口也只有我们4人,如果我奶奶去世后这房子我奶奶的其他子女有份吗?如果有,我们又能得到多少?如果我奶奶被其他子女哄骗把财产写了遗嘱给了别的子女又怎么办?
律师解答:
1、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你们家没有其它房屋居住,你家在继承时可以适当考虑多一些份额。
2、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当然还要看遗嘱的真实性,在你奶奶写遗嘱时是否受到欺骗等等,但这个在举证时有一定困难。
你们也可在你奶奶自愿的情况下让她写遗嘱,分割她的财产。
延伸阅读:2010年最新遗产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