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996837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权属登记
文章列表

什么是房产登记

2016年9月23日  巴州资深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属实施有效的管理。
  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产权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房地产登记可以起到明确房地产边界、面积,明确房地产权利人,明确房地产产权状况等三方面的作用。
  为什么要进行房产权登记?
  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1)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
  (2)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不办房地产登记对权利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1)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不能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不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3)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发生侵害,或其使用发生
  变化时,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有关房地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房地产他项权利、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及政府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是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特区内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负责,特区外由宝安、龙岗分局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宝安、龙岗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文章来源: 巴州资深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kelzsls.com/art/view.asp?id=86130922442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具体流程 房产证加夫妻名字办理流程
  • 2.房屋注销他项权证要几天?在我国房产局他项权证多久能出来
  • 3.什么是不动产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
  • 4.产权证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日期怎么办?他项权证被房管局回收是吗?
  • 5.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