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9968371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婚姻动态
合同法规
交通法规
继承法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权属登记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合同法规
交通法规
继承法
房产法规
权属登记
婚姻财产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
交通肇事
合同终止
合同担保
同居纠纷
文章列表
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样确定的?
2016年4月22日
巴州资深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988年1月3日之前政府无偿划拔用地仍按原规定执行,即:
(1)住宅 50年;(2)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市政、公共建筑、交通、特殊用地 50年;
(3)工业、仓储 30年;(4)商业、金融业用地 20年;
(5)种植、畜牧、养殖业用地 20年。
1988年1月3日之后、凡通过有偿方式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
(1)居住用地 70年;(2)工业用地 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文章来源:
巴州资深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kelzsls.com/art/view.asp?id=84778632898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具体流程 房产证加夫妻名字办理流程
2.房屋注销他项权证要几天?在我国房产局他项权证多久能出来
3.什么是不动产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
4.产权证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日期怎么办?他项权证被房管局回收是吗?
5.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