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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

2018年1月27日  巴州资深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文章来源: 巴州资深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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