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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不当会面临什么?

添加时间:2026年2月22日 来源: 上海涉外投资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商标使用不当会面临什么?

商标使用不当主要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混淆的行为。这些行为均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侵权方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

1.停止侵害: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所有侵权活动。

2.赔偿损失:根据受害方的实际损失或侵权方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赔偿金额。

3.消除影响:通过公开声明等方式向公众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注册商标能否受保护?

未注册商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特别是那些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此外,即使不是驰名商标,如果未注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并产生了一定影响,则其所有者也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恶意抢注或实施混淆行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前款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的混淆行为。

商标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发生。否则,不仅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自己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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