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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民法典时间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2022年7月6日  巴州资深律师   http://www.kelzsls.com/

  毛新勇律师,巴州资深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纠纷民法典时间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纠纷民法典时间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起诉。

总的来说,处理合同纠纷也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可是,司法实践中可以选择的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很多,不管是协商、调解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理的,都可以随时随地中断诉讼时效。

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一、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间接义务,又称不真正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护自身利益的合同义务。确定当事人所负担的合同义务的属性,在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

依据生效合同所产生的四项义务,如何区分依据其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还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可以首先将其区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属于约定义务,附随义务和间接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其中,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的区别在于:前者仅能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不能经由交易习惯“约定俗成”,后者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又可经由交易习惯这种一般约定产生;前者能够决定合同的交易类型,后者仅具有辅助实现当事人交易意图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

附随义务与间接义务的区别在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附随义务,违反了附随义务,债务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但间接义务则有所不同,一方面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另一方面违反它也不发生损害赔偿,仅使负担该义务的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的不利益。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所负担的及时检验义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显属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中作出了特别约定,也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有交易习惯,买受人都应负担此项义务。买受人愈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尽管买受人违反了其所负担的及时检验义务,并不发生违约的承担,而是发生损失自负的法律效果,因此,买受人所负担的及时检验义务为民法典义务群中的间接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主合同义务也是很重要的,一般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在签订之后就成立,而成立之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要是合同内容有违相关法律的规定,那合同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文章来源: 巴州资深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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